“糧食定,天下定”。面對國內糧食購銷市場化、國際糧價大幅攀升、境外公司爭先進入國內參與糧食經濟發(fā)展激烈競爭新形勢的嚴峻挑戰(zhàn),如何繼續(xù)確保農村長期穩(wěn)定、農民持續(xù)增收、糧食連年增產、國家糧食長久安全?加強糧食法治體系建設,堅持依法治糧就是其中一個關鍵———市場經濟的開放性、平等性、競爭性、自主性、物質利益性這些顯著的特征呼喚著糧食法治體系建設只能加強,不能削弱。
近年來,糧食經濟發(fā)展過程中的新情況、新問題逐步顯現(xiàn)。例如,有些地方糧食系統(tǒng)先后發(fā)生多起嚴重的腐敗案件;有的糧食市場主體不依法經營,或壓級壓價搶購糧食、囤積居奇、擾亂糧食市場;有的借國有糧食產權制度改革之機,大肆侵吞國家資產;有的地方政府克扣挪用糧食直補資金嚴重;全國每年除餐桌上浪費糧食高達30億斤外,其他環(huán)節(jié)浪費糧食達700億斤之多。 這些驚人的事例充分說明了糧食市場既是糧食商品經濟發(fā)展的必然產物,又具有其自身無法克服的局限性。要使糧食市場經濟健康發(fā)展,必須依賴一種外在的社會控制手段———法律是社會關系的調節(jié)器,其自身的特點使得法律成為保障糧食市場健康發(fā)展的最佳手段。由此得出的結論是:依法治糧必須加強,抓出成效,輕視法治的觀點、無所作為的觀點都是片面的,也是不對的。
一是加強完備的糧食法律規(guī)范體系建設。針對目前糧食法律體系還不夠配套、不夠完善的問題,要下工夫加強立法進程與立法質量,尤其是糧食生產者、經營者、管理者、消費者盼望已久的涵蓋面更廣、內容更多、法律效率更高的《糧食法》盡快出臺實施,使糧食法律體系更完善。
二是加強高效的糧食法治實施體系建設。其內涵是指能有效地確保紙面上的規(guī)范成為實踐的行為、立法目的如期實現(xiàn)。該體系涉及執(zhí)法、司法、守法各個層面,關聯(lián)依法行政、依 法治糧的共同推進和法治政府、法治糧食、工商等行政管理部門法治糧食層面的一體化建設。要制定相應的、行之有效的糧食法治體系的實施方案,明確實施主體的權限、職責、義務、所承擔的法律責任及懲處機制等,調動各方積極性,聚集依法治糧的正能量,保證依法治糧實施到位,維護糧食法律的生命與權威。
三是加強嚴密的糧食法治監(jiān)督體系建設。要健全依法決策機制,建立行政機關內部重大決策合法性審查機制、重大決策終身責任追究制度及責任倒查機制和行政裁量權基準制度,全面落實依法治糧責任制,完善糾錯問責機制,并充分發(fā)揮人大、政協(xié)、人民團體、群眾以及輿論對依法行政、依法治糧的監(jiān)督作用,保障法治糧食在陽光下運行。
四是加強有力的糧食法治保障體系建設。這是依法治糧之關鍵。圍繞著“確保依法治糧公正”這一法治生命線,加強思想、組織、制度、作風建設,筑牢糧食法治的銅墻鐵壁。更多相關信息,還請您繼續(xù)關注我們的官方網站,環(huán)球糧機網:http://weddingmemoery.com